(原标题: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每股分配比例为每10股派发现金24.9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上市,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190078594.58元。公司2024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9元(含税),截至2025年5月28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3984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5.06%。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