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独立董事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独立董事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决策参与、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独立董事应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且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董事资格,拥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工作经验,且无重大失信记录。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独立行使职权。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津贴,公司可为其购买责任保险。该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