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接受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王旭峰律师、赵伯晓律师就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公司董事会已于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13:30在上海嘉定区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717,599,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各项议案均获得高比例赞成票通过。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