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资金。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和科技创新领域。
公司需设立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在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募投项目如遇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或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等情况,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公司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但不得影响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变更募投项目需经董事会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且新项目应投资于主营业务。公司应每半年度编制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进行持续督导和现场核查。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