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在丹阳市横塘工业区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73481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8065%。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