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运作程序,确保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董事会为公司常设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承担经营管理最终责任。规则涵盖会议召开及通知、会议提案、议事和决议、会后事项等内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须提前十日发出,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等。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重大事项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意见。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及档案保管,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规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