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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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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主要包括独立董事的定义、任职资格、提名选举和更换、职责与履职方式、履职保障及年报工作等内容。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和专业能力,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且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无利害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应参加培训,保持独立性并自查。提名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出,经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支持,确保其知情权和履职条件。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中需勤勉尽责,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并履行保密义务。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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