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册关于海利得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为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通知于2025年5月13日发布,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2:30在浙江海宁经编产业园区新民路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三项议案:1. 董事会换届选举,选举高王伟、朱文祥、李阳为非独立董事,徐鼎一、王宗宝、束小江为独立董事;2.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73人,代表股份426,548,7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8377%。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