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两项议案。
第一项议案为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详见公告编号:临2025-031。
第二项议案为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优化监督治理体系,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制度同步废止,公司将修订《公司章程》明确审计委员会职责权限。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告编号:临2025-033和临2025-034。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