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辽宁青联律师事务所受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杨宵律师、骞英杰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25年5月28日下午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杜方先生主持,共257名股东出席,持有74,280,200股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4157%。
会议审议通过了九项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补充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