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集萃药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指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6日发布,会议资料于2025年5月20日公布。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在南京市江北新区学府路12号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213,791,658股;网络投票股东共33名,代表股份1,337,196股,合计出席股东38名,代表股份215,128,8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额的52.8039%。
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财务预算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续聘审计机构、董事监事薪酬、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其中第10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6、7、8、9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