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为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律师事务所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2年11月1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2年11月30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2025年5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9名激励对象,共计2.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8名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回购价格为6.19元/股;1名因退休不符合激励条件,回购价格为6.19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应及时公告相关决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