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7号华贸中心3号写字楼34层邮编:100025。关于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之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具。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实际回购股份15,289,491股,其中5,000,000股已过户至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剩余10,289,491股存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6元,总股本5,560,600,54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参与分红的股本基数为5,550,311,053股,拟派发现金红利4,773,267,505.58元(含税)。根据《业务申请》,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为0.00%,影响较小。结论认为,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为赵洋,经办律师为白维和孟梓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