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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 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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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5月28日,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石河子市锦隆能源产业链有限公司通知,锦隆能源于2024年12月2日发行的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锦隆EB01”,债券代码“117225.SZ”),将于2025年6月3日进入换股期。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1.5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为9.8元/股。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换股价格自2025年5月22日起调整为9.6元/股。换股期限自2025年6月3日至2027年12月1日。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超懿、曾超林合计直接持有及间接支配公司股份共计195,412.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00%,其中通过锦隆能源持有公司股份91,317.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63%。锦隆能源质押公司股票21,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进入换股期后,锦隆能源所持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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