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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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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工作,确保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规定了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义务人及其职责、报告程序和管理要求。

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联人及其他相关人员。重大信息涵盖会议事项、交易事项、关联交易、诉讼和仲裁事项、其他重大事件及重大变更事项等。报告义务人在知悉重大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在两日内提交书面文件。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对上报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需披露则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报告义务人需对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或进行内幕交易。违反报告义务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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