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独立性要求。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发挥决策、监督和咨询作用,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影响,确保独立公正履行职责。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且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任职条件方面,独立董事需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拥有相关工作经验和个人品德良好,不得存在不良记录。提名、选举和更换方面,公司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董事会决策、监督潜在利益冲突事项、提供专业建议等。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还拥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保障其知情权和履职环境。公司还需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并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