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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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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适用对象包括董事会秘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

制度明确信息披露的定义,涵盖对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应通过指定媒体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不得提前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须按时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经营方针变化、重大投资、重大诉讼等,需及时披露。

公司设立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信息披露程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披露。公司应建立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信息披露义务,违反规定将承担相应责任。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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