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显示,239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包括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进入措施、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以及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上述239名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5月26日为授予日,向23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2,500.7632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