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部分作废处理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为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规定,律所对授予价格调整、部分作废处理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公司于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期间,经过多次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5年4月18日,公司调整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数量及授予价格。2025年5月27日,公司再次调整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同时确认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由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授予价格调整为14.12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将于2025年6月5日开始,归属数量为1,737,380股,归属人数为116人。归属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任职期限要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等。
公司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及注册资本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