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春燃气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功承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定于2025年5月27日下午14:00在长春市延安大街421号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告载明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信息。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13名,代表股份361,126,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953%。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公司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