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5年5月))
深圳市新国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5月)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组织架构、股东和股东大会、董事和董事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清算、章程修改等。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7299123元,股票面额1元。章程规定了股份发行、增减和回购、股份转让等规则。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管行为。公司利润分配优先考虑现金分红,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设立审计监察部,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合并或分立需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解散时应依法清算。章程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维护公司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