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
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控股子公司或参股公司及其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信息披露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信息,确保信息透明度。
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编制、披露要求,明确了重大事件、交易、诉讼、仲裁等事项的披露标准和程序。公司应关注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异常交易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及时告知公司重大变化情况,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确保信息保密和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