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问询函有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报的问询函出具法律意见书。针对资产权利受限情况,截至2024年底,公司货币资金7.59亿元被冻结或存放在管理人重整账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3.01亿元被质押/冻结,固定资产73.49万元被查封。公司正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申请解除冻结和查封措施,目前这些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关于撤销风险警示条件,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5.38亿元,不存在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情形,且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此外,公司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生产经营受影响、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等。公司已消除持续经营能力不确定的影响,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