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经对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以下具体规定:
1、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中技江苏清洁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涉及的审批事项已在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或注册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中国技术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已合法拥有拟购买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完整性,保持公司在各方面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和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