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保护投资者和公司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前泄露。公司董事和高管应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除法定披露信息外,可自愿披露有助于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但不得误导。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需按规定时间和格式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需经合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临时报告涵盖重大事件,如重大诉讼、股权激励、重大资产重组等,需及时披露。公司应关注证券异常交易情况,及时了解并披露相关信息。
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工作。公司应建立内部报告制度,确保重大信息及时传递。信息披露前需履行严格的审查程序,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董事长依次审核。公司应妥善保存信息披露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