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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微微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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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2024年5月21日,公司向40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72元/股。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办理48.0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公司未发生禁止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禁止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任职期限均满足12个月以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均达标。实际控制人蒋燕波、赵建国、葛伟国可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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