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旨在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行使部分职权,但不得通过授权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代为行使法定职权。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出席,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规则还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内容,确保股东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和2/3以上通过。规则自公司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