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草案))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草案)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制度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需具备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且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提名、选举和更换依法进行,每届任期与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需亲自出席董事会,连续两次缺席将被解除职务。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知情权。独立董事严重失职或违法将承担赔偿责任。本制度由股东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