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常青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见证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下午13点30分在江苏省镇江新区青龙山路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董事会提前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通知各股东,公告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审议事项等内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8名,代表股份209,549,200股;网络投票股东146人,代表股份641,515股。出席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关于非独立董事严大景、职工代表董事吴玮娟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所有议案均获通过。国浩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