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安徽六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主要用于28万吨/年电池级精制磷酸项目。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铜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铜化集团拟认购不超过96,532,256股,且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募集资金将通过增资或借款等方式投入控股子公司湖北徽阳。
六国化工已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经营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公司主要业务为磷肥、复合肥、尿素、硫酸钾等化肥产品及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采购、销售、租赁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公司及其子公司持有相关房产、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和注册商标等主要财产,未发现重大产权纠纷。
公司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不存在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六国化工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存在若干行政处罚,但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已制定并完善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确保规范运作。本次发行已获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