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召开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受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指派姚希崇律师、张洪亮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中路188号公司本部大楼二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1日,出席股东共29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962,262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4年财务决算和2025年财务预算、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5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与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2025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选举赵康先生为公司董事及文树梁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其中,第5、7、8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第7、8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