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提供的相关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监事会意见等文件,公司已履行多项批准和授权程序,包括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23年1月14日披露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2023年2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事宜,2023年6月8日、2024年1月8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12月13日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审议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等议案。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为1名激励对象离职、16名激励对象职务调整,回购注销的A股股票数量为393600股,占公司2022年A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的1.55%和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0.03%,回购价格为5.157元/股,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已发布回购注销公告,公示期满45天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请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设回购专用账户并递交注销申请,回购注销的A股限制性股票已完成注销,公司将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