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8层,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董事会于2025年4月29日发布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石家庄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吴相君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聘任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各议案均获得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