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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辉龙: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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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胡鹃辉主持,于2025年5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包括《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更换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等十项议案。其中,第7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其余为普通决议事项,需过半数表决权通过。会议还对部分议案进行了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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