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邦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履行职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方案、审议重大交易事项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并在特定情况下拥有特别处置权。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也可根据特定情形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发送,特殊情况可即时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如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能举行,决议需过半数董事赞成。涉及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