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旨在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对经理层有效监督。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包括一名以上专业会计人士。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及评估外部和内部审计工作、审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委员会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审计委员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为十年。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