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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B: 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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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主要内容如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公司董事会由12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负责重大事项决策,如对外投资、资产处置、关联交易等,需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进行。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董事应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会议筹备、记录和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董事会决议应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按规定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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