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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B: 股东会议事规则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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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会议程序和决议合法有效。规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须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况下召开,如董事人数不足8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等。股东会职权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公司重大事项决议等。股东会通知应在会议召开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股东会提案应符合法律规定,涉及投资、财产处置等事项需详细说明。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或2/3以上通过。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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