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接受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智能”)委托,就2024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出具法律意见书。泰禾智能于2024年2月5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金额为4,000万至8,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4.50元/股,回购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25年5月7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606,600股,其中334,835股已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剩余3,271,765股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025年3月21日和4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总股本183,375,35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271,76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9,005,179.65元(含税)。本次差异化分红对每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影响约为0.0047%,绝对值在1%以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