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履行如下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2025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回购注销议案;2025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回购注销议案;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注销议案;2025年4月1日,公司披露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示期已满45天,未有债权人申报债权。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系3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及工作调动等原因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8,000股限制性股票,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0,988,000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提交回购注销申请,预计2025年5月28日完成回购注销,后续将依法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依法办理后续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