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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立方: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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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立方数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提示控股股东合肥岭岑科技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2,000,000股可能被司法强制执行,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1.5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合肥岭岑持有公司148,834,4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3.19%,其一致行动人宁波岭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本次司法强制执行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于近日收到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合肥岭岑名下持有的公司32,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99%。目前公司尚未知悉上述股票的处置时间,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执行为准。

如全部实施后,合肥岭岑持股将可能由148,834,450股减少至116,834,450股,占公司股本的比例将由23.19%降至18.21%。合肥岭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可能由149,034,450股减少至117,034,4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由23.22%降至18.24%。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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