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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银江: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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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为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已履行必要程序,包括多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及股东大会决议。终止原因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应终止实施上述激励计划并注销或作废未行使权益。本次终止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公司将通过优化薪酬体系等方式调动员工积极性,并择机推出新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终止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法律意见书由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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