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5月))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经2025年5月2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细则涵盖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任期与董事会一致。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并提出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建议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各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