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运作水平。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设立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临时会议可由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总经理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十日和三日发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等。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同意。董事应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的情形包括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本人认为应当回避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董事长负责督促落实决议并检查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