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和公司整体利益。制度规定,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影响,需独立履行职责。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应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需评估并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独立董事任期与普通董事相同,连任不超过六年。独立董事享有特别职权,如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行使这些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确保其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并承担其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制度自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