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接受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其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00号D栋一楼会议室举行,由董事长南存辉主持。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7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81,483,9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0262%。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预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分拆有关事宜延长有效期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在内的多项议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