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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运股份: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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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就上海雅运纺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鹤友路19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陈晓敏律师、张思远律师出席现场会议。

公司董事会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提前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21,622,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571%。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等议案。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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