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华股份”)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提供法律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晶华股份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4年9月29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了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拟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50,000份,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4,400股。回购价格由4.24元/股调整为4.15元/股,回购价款为267,260.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将在上海交易所网站发布相关公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