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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新材: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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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为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事务所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

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同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也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2022年2月9日至18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2022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此后,公司多次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作废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主要原因是3名激励对象离职及公司层面业绩未达考核目标,共涉及205.66万股。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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