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
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旨在规范董事会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确保公司治理机制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行使多项职权,如召集股东会、决定经营计划、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等。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行使法定代表人职权等。董事会有权决定除《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审议以外的事项。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临时会议可由特定股东、董事或监事会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书面发送,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通知。董事应亲自出席,无法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董事会决议需过半数董事通过,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总经理负责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生效。